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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四大措施确保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稳定
2009-09-16 09:53  文章来源:彭水县商业委员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 严责任,让安全主体得到落实
一是与企业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三是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一盯一”监管责任制,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
二、重考核,让安全目标管理显实效
成立了安全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安全目标考核细则,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单位职工和商贸流通企业实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三、细排查,让事故防范于未然
一是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排查覆盖面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100%、重大隐患源监控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强化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四、抓信访,让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落实了“一岗双责”、“领导包案” 制度和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建设了信访事项登记、受理、交办、回复以及受理告知等工作制度,明确了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二是积极配合检察院和经贸委协调处理好饮食服务公司信访案件,对信访人进行政策解释和疏导。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进市、到京上访和群体性集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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