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方案
2009-03-12 11:26  文章来源:彭水县商业委员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为加强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宣传,有序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23号)、《重庆市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方案》和《彭水自治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扩大消费需求为目标,紧紧围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立体式、广覆盖宣传,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宣传目的
围绕“家电下乡、惠民利国”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把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实现“村村皆晓,人人皆知”的目标,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宣传内容
实施家电下乡的重大意义,补贴标准和补贴产品品种,购买补贴产品须知,申领财政补贴办法,销售店布局,补贴产品质量服务保障,补贴产品性价比,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经验。
四、宣传形式
(一)信息网络宣传。在彭水商贸之窗上开辟家电下乡专栏,利用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手机短信息,迅速发布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让社会各界、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二)新闻媒体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适时开辟家电下乡工作宣传专栏或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效果。
(三)印发资料宣传。针对农村边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现状,采取信函、小册子、路边广告、海报、标语、年画等形式,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补贴产品种类、家电下乡指定店布局、售后服务保障等实质内容进行宣传。
(四)企业网点宣传。在销售网点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开辟产品专销区,设置产品宣传专栏,明示产品种类和购买须知,营业员宣传申领补贴程序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工作快报宣传。县商委印发家电下乡工作信息,及时宣传中央、重庆市和彭水县扩大消费需求、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关政策信息,总结交流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经验。
五、重点措施
(一)实施“七个一”宣传工程。向每户农民印发一份明白纸;向每村寄发一份家电下乡宣传年画;向每村干部送上一份新春宣传贺卡;每村设立一个公示栏;每个家电下乡指定店设置一个产品信息发布板;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信息发布;每家中标销售企业设一名营销网络信息管理员。让农民迅速深入了解家电下乡政策,激发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热情。
(二)实施节庆促销宣传工程。要充分利用五一、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庆促销活动,开展行之有效的家电下乡政策宣传,确保各项宣传工作有声势,效果好。
(三)实施下乡进村宣传工程。县商委、各中标生产销售企业要培育一批宣传员,深入边远山区农村宣讲家电下乡政策;组织“宣传小分队”到村社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队,开展与家电下乡政策有机结合的宣传活动;中标销售企业要通过组织“大篷车”、交通车等送货下乡、农民进城逛店活动,开展“零距离”、“心贴心”的宣传工作,将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四)实施记者采访团宣传工程。组织记者采访团,深入乡镇、农村、农户家庭、销售网点等进行一线采访,充分挖掘家电下乡推进工作中的亮点和特点,开辟报刊专栏或电视专题节目进行深度、广度宣传报道,把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六、组织实施
(一)分级负责加强宣传。县商委会同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的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按照《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宣传方案》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到村、宣传到户。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按照县商委的要求,政企合作扩大宣传。通过分级宣传,逐步实现到县城到乡镇到村到户的递进宣传目标。县政府落实必要的宣传工作经费。
(二)分步骤推进宣传工作。县商委、各中标销售企业要分步实施宣传方案和宣传计划。前期侧重于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政策信息、家电补贴类产品、销售服务网点布局等内容的宣传;中期侧重于宣传广大农民对国家惠民政策的反响、各中标销售企业采取的惠民措施、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推动工作的经验做法等;后期侧重于宣传政策效果,综合分析报道家电下乡在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完善农村销售服务网络、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实效。
(三)严格宣传纪律。县商委和中标销售企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家电下乡政策内涵、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误传误导。要严禁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有偿报道、随意炒作。各中标销售企业和网点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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